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秒懂税务丨大病医疗的扣除主体、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?

湖北税务 2023-09-06

办好惠民实事

解决群众问题

根据网友留言和

12366热线咨询情况

我们对纳税人关注的疑难涉税问题

进行了梳理解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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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大病医疗的扣除主体、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?

答:在一个纳税年度内,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,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(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)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,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,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。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,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。纳税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,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。
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审核: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编辑: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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